刑事辩护

uncategorized
首页 > 刑事辩护 > 正文内容

法不向不法让步:从一起酒后滋事引发的血案,看“防卫过当”的法理边界

admin2022-07-17刑事辩护1702

  从“故意伤害”到“正当防卫”:侵害正在进行时的认定标准与刑事辩护实务

  刑事辩护最艰难的部分,往往不是法律条文的解构,而是将法官从冷冰冰的“事后诸葛亮”视角,拉回到案发当时那个惊心动魄的现场。

  上星期,检察院对我代理的张某做出了不起诉决定。拿走不起诉决定书的那刻,我长舒了一口气。这个案子历时大半年,核心的争议点只有七个字:是不是正当防卫?

  1. 宵夜摊上的“灭顶之灾”

  案发在去年夏天的一个深夜。

  当事人张某(29岁,普通公司职员)和妻子在街边大排档吃宵夜。隔壁桌的三名醉酒男子无故对张某妻子进行言语骚扰,并吹哨挑衅。张某起初选择忍让,买单准备离开,但对方领头的醉酒男子李某以为张某懦弱可欺,追上前去直接将张某推倒在地,并用啤酒瓶猛砸其头部。

  头部血流不止的张某在地上挣扎时,随手摸到了摊位旁用来切烧烤的平底菜刀,顺手向后挥舞甩去,划伤了李某的颈部和手臂。李某倒地流血,后经鉴定为重伤二级。

  侦查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张某刑事拘留。在侦查机关的逻辑里:李某虽然有错在先,但张某使用刀具这一“致命性工具”砍伤对方,导致了重伤结果,手段明显过激,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张某的家属找到我时,已经近乎绝望:“难道被人打不能还手?非要等被打死才算合理吗?”

  2. 卷宗里的“静止帧”与现实的“连续性”

  会见张某时,这个年轻小伙子神情沮丧,头部还留着明显的伤疤。

  “律师,我当时眼前一片红,全是血,我根本不知道摸到的是什么,我只知道他还要拿瓶子砸我……”

  办案过程中,控方提炼的核心观点是:当张某挥刀时,李某的第一下啤酒瓶已经砸完,不法侵害处于“暂时中断”状态,张某持刀反击属于后续的“报复伤害”。

  这种推论,是典型的“事后理性人”假设。

  为了打破这种假设,我和助理重新调取了现场监控,并做了一份“微秒级时间轴图表”。我们把从李某砸瓶到张某挥刀的过程,拆解成了28个连续画面:

  第01秒:李某用啤酒瓶砸向张某头部,瓶身碎裂;

  第02秒:张某倒地,李某并未退后,而是继续弯腰伸手试图抓拽张某;

  第03秒:张某在满地碎片中摸到菜刀,反手挥出。

  整个过程仅仅历时3.2秒。在短短3秒内,李某的不法侵害根本没有结束,而是处于“持续性的紧迫危险”之中。

  3. 法庭与审查起诉阶段的逻辑较量

  在审查起诉阶段的沟通会上,我向承办检察官提交了长达15页的辩护意见,提出了三个核心理由:

  侵害的紧迫性未消除: 不能孤立地将“举瓶砸下”视为侵害结束。对方人多势众且处于醉酒狂躁状态,砸瓶后继续逼近,对张某的人身安全构成了持续性、现实性的严重威胁。

  工具选择的偶然性: 张某系在倒地且视线受阻(流血)的情况下顺手摸到工具,并非事先预谋或刻意准备。在生死关头,不能苛求防卫人像精准计算一样选择“对等”的防御工具。

  坚决践行“法不向不法让步”: 刑法第二十条设立正当防卫制度,就是为了鼓励公民同不法侵害作斗争。如果将本案认定为故意伤害,无异于要求守法者在面对暴力时“只能挨打、不能反抗”。

  经过多次沟通与现场质证重构,办案检察官最终采纳了辩护意见,认定张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事责任,做出了法定不起诉决定。

  4. 辩护的底色

  办完这个案子,我更加深刻地理解了刑事辩护的价值。

  刑法不是冰冷的数学公式,不能简单地用“被害人伤情程度”来倒推“防卫人是否有罪”。作为辩护律师,我们的职责就是要把案件放回它发生的那个具体环境里,用证据重现真实的情感与现场的凶险。

  正当防卫的底线,就是普通人面对邪恶与暴力时的正义底线。为正当防卫者辩护,不仅是守护一个人的自由,更是在守护整个社会的正气。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东莞刑事律师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changchun.woaiseo.net/?id=11

分享给朋友:

相关文章

出气与犯罪之间的那条线:租客毁坏财物案的辩护实录

  上海浦东的一个出租公寓楼,夏天一到就显得格外闷。楼道里总飘着各种味道,门一开一关,都能听到争吵声。我叫陈屿,五十四岁,在陆家嘴附近一间小律所做刑辩二十六年。事务所没什么豪华装修,只是抽屉里常年放着...

急诊路上的油门:2026年,一桩危险驾驶案中辩护律师如何从行车记录与医院证明中激活紧急避险条款与司机的免责

  2026年的武汉,长江大桥上的夜风总是又急又凉。我叫程野,五十岁,在武昌区一间不起眼的律所里做刑辩已经二十二年。事务所的窗台放着一只旧急救包,拉链有些锈,却还在用——那是我第五个案子里当事人送来的...

讨债言语过重之后:一起敲诈勒索案中“威胁”与“正当维权”的界限

  苏州工业园区的写字楼里,晚上九点后仍有人加班。走廊的灯一盏盏亮着,像这条商业街上不肯休息的节奏。我叫蒋平,五十七岁,在园区附近一间小律所做刑辩二十九年。事务所很普通,抽屉里常年放着一只旧录音笔,是...

小区停车位上的争吵:从推搡到轻伤的刑事责任边界

  成都高新区的一个回迁小区,晚上七点后停车位总是紧张。车灯来回扫,喇叭声此起彼伏。我叫吴砺,五十九岁,在高新区一间小律所做刑辩三十一年。事务所很朴素,窗台上常年放着一只旧停车牌,是以前一个当事人留下...

警惕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当公司内部转账被指控职务侵占,刑事辩护如何还原商业真相?

  从“职务侵占罪”到“民事股东纠纷”:涉案300万商事犯罪案件的主观非法占有目的拆解  在商事犯罪辩护领域,最棘手的往往不是纯粹的犯罪,而是“以刑事控告之名,行民事争端之实”。  前不久,法院对我代...

二手手机背后的麻烦: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中“明知”的证明难题

  深圳华强北的电子市场,白天总是人声嘈杂,摊位上堆满了各式手机和配件。我叫陆琛,五十六岁,在福田区一间小律所做刑辩二十八年。事务所很简单,窗台上常年放着一只旧手机壳,是以前一个当事人留下的,说是“提...

评论列表

gfdg
gfdg
2025-05-19

▇▇▇▇▇▇被窝看一 直靠它解闷 6 6 a a b b。 C 0 M ▇▇▇▇▇▇▇▇▇▇▇▇被窝看一 直靠它解闷 6 6 a a b b。 C 0 M ▇▇▇▇▇▇▇▇▇▇▇▇被窝看一 直靠它解闷 6 6 a a b b。 C 0 M ▇▇▇▇▇▇

发表评论

访客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
东莞刑事律师为您提供专业发法律服务

我们努力让每一次邂逅总能超越期待